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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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规依据
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的公告》第三条
税务机关按照本规程规定,遵循公开、便捷原则,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予以行政登记,颁发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证书》,见附件 1)。《登记证书》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。
二、资质示例
一级分类 | 二级分类 | 三级分类 |
---|---|---|
商业服务 | 商业服务 | 税务师事务所 |
以上服务类目对应的资质要求详细可查看:企业主体开放服务类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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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规程(试行)》的公告》第三条
税务机关按照本规程规定,遵循公开、便捷原则,对符合条件的行政相对人予以行政登记,颁发《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》(以下简称《登记证书》,见附件 1)。《登记证书》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。
一级分类 | 二级分类 | 三级分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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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业服务 | 商业服务 | 税务师事务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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