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高处悬挂作业安全资格证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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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规依据
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》第十一条 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30 日内,到所在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备案。
第十二条 直辖市、市、县人民政府建设(房地产)主管部门应当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名称、住所、法定代表人(执行合伙人)或者负责人、注册资本、房地产经纪人员等备案信息向社会公示。
二、资质示例
可提交该资质的服务类目:
一级分类 | 二级分类 | 三级分类 |
---|---|---|
房地产 | 房地产 | 房屋中介 |
以上服务类目对应的资质要求详细可查看:企业主体开放服务类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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