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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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法规依据

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》第八条 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,应当明确经营范围、经营区域、经营期限等,并发放《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》

二、资质示例

可提交该资质的服务类目:

一级分类

二级分类

三级分类

交通出行

交通出行

打车/网约车

以上服务类目对应的资质要求详细可查看:企业主体开放服务类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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