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微短剧小程序开发者好:
为规范微短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,所有在播微短剧必须取得《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》或相关备案号。请各位开发者务必在6月内上传备案材料完成备案,7月起,平台将对未完成备案的微短剧做下线处理。
备案要求
请各位开发者按照平台5月31日发布的《备案公告》完成备案材料上传,备案材料需确保真实有效,针对不合格的材料平台将进行驳回处理。不合格材料举例(包括但不限于):
- 网络剧片发行许可证号、备案号不真实、不准确:未经过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取得相关证号、随意编写的数字编码或其他平台备案号;
- 备案信息无效:如片名、主创人员、内容简介、制作成本等与实际情况不符;
- 制作成本超过30万的微短剧,未进行广电备案。
如有任何问题,请联系平台工作人员,我们将第一时间为您解答。